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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告】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本部及宝泉岭支行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9 浏览次数:37

【2024公告】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本部及宝泉岭支行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鹤岗分行本部及宝泉岭支行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资料,非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3.3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承诺结算账户开设在工商银行,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需承诺按招标人采购食品名称、质量、数量、配送地点、配送时间等要求,提供同品、同质的商品;需承诺中标后积极控制其提供商品的价格,保证配送的商品单价执行中标价格即“合同结算单价”。


3.6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26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期:2年

2.2采购内容:食堂食材集中采购;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服务地点:鹤岗分行本部及宝泉岭支行职工食堂

2.5入围家数:不超过3家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电话:15711452078

电子邮件:zbtb202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