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监理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 实,招标人为中核山东核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监理服务。
2.2招标编号:BRR24-ZB2-ZB-019-016。
2.3招标项目概况
CX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辛安镇卓格庄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57'4 4”,北纬36°37'20”。厂址东北距辛安镇约4.6km(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下同),西北距 行村镇7.9km、距莱阳市约45km,西南距青岛市77km,东北距海阳市约26km、距烟台市约104km。 厂址东南侧6km为黄海海域。东距海阳核电站约39km。厂址规划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 核电机组和2台其它反应堆工程,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本期工程建设2台“华龙一号”机 组及其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
本外委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设方授权,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含四通一 平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交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保期内对海阳辛安核电项 目1、2号机组工程建安施工活动及管理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服务,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 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HSE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及合 同管理、文档管理、工程质量检测及现场接口协调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项目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辛安镇卓格庄村。
2.6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为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工作书面通知中要求的进场时间开始,至2号机组临时验 收结束后24个月(含工程质保期的监理)。
2.7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应担任过核电机组主体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拟派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应担任过核电机组主体工程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注上述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覆盖本工程主要专业工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2月11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10日9时30分。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联系人:马工
电 话:15010893748
邮 箱:zhaobiao618@126.com